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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来了 市场监管总局:禁止先提价后打折
 流动的沙    本文来自 综合央视新闻、新京报等媒体信息
2021年11月09日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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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在即,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旨在规范促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工作提示》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促销期间,要把好平台准入关,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

二是严格规范促销行为。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三是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提升广告审核水平,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有效拦截虚假违法广告。

四是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防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发生。

五是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经营者及时采取禁限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六是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

七是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八是强化政企沟通协作。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平台内经营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通过线下约谈、线上指导和宣传教育等方式,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双十一”期间,广大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同时提高维权意识,遇到侵权行为应当及时向平台企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在电商促销中,“先提价后打折”之所以成为“不变的法宝”,一方面源于消费者“盲目有余,理性不足”。一些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只看价格,把“有没有打折、折扣力度大小”,作为购物的重要参考依据。

显然,纯粹以价格为导向的盲目消费,难免会上当受骗。与此同时,各级职能部门,对电商“先涨后降”违法行为,治理路径基本是“三多一少”:即提醒的多、约谈的多、表态性“严厉处罚”的多,却鲜见出重拳处罚的。

今年“双十一”来临之际,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发出工作提示,也表明电商促销乱象依然存在。而防范电商“先涨后降”的消费欺诈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不能止于提醒,更要严格执法。这就需要针对性地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督,随机抽查、违规必罚,让国家法律带上“高压电”,对“先提价后打折”等不法行为真正形成高压态势。

编辑: 流动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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