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盛银行家Roger Ng因参与挪用马来西亚主权财富基金的数十亿美元而于周四被美国法院判处十年监禁。
这一判决是继去年4月首次定罪后的又一次判决,当时他被认定帮助他在高盛的前老板蒂姆-莱斯纳从该基金中抽走资金。
高盛公司帮助1MDB(2009年成立的基金,为马来西亚的发展项目提供资金)在2012年和2013年通过债券销售筹集了65亿美元。
根据美国检察官的说法,这些资金中约有45亿美元在这个过程中被Roger Ng和他的同谋者挪用了。这些资金随后被用于向政府官员行贿,购买高端房地产和其他奢侈品。根据司法部的说法,其中一些钱甚至被用于资助2013年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的电影《华尔街之狼》,这部电影本身就是一个诈骗和洗钱的故事。
根据美国地区法官马戈-布罗迪(Margo Brodie)的说法,Roger Ng和他的共同被告人 "有效地挪用了资金",这些钱本应用于马来西亚的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项目。
布罗迪在评论判决时说:"迫切需要阻止像这样纯粹贪婪的犯罪。”
Ng不认罪,并说他被指控从贪污计划中获得的3500万美元的款项实际上是他妻子的投资回报。这位前银行家计划提出上诉。
挪用公款时,Roger Ng是高盛马来西亚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而蒂姆-莱斯纳(Tim Leissner)曾是高盛的东南亚区负责人。莱斯纳在2018年认罪,并同意出庭指证Roger Ng。他还没有被判刑。马来西亚金融家Low Taek Jho,也被称为 "Jho Low",被认为是整个计划的主谋。丑闻爆发后,他躲了起来,至今仍是一名国际逃犯。
Ng的律师说,1MDB贪污案 "可能是世界历史上最大的一起抢劫案",但指责美国检察官让Ng成为其他人罪行的替罪羊。
2020年,高盛公司承认其在该计划中的作用,并同意向马来西亚政府支付约39亿美元,以换取撤销对该银行的刑事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