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加密货币和区块链立法倡导组织Coin Center公开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杰伊·克莱顿(Jay Clayton)与国会议员泰德·巴德(Ted Budd)之间的通信。主席在信中解释说,他和委员会的委员们分析证实,以太币及与之类似的加密货币不受证券法的约束。
美证监会主席同意,某些加密货币不是证券
看起来,杰伊·克莱顿现在跟该机构企业金融部主管威廉·海曼(William Hinman)的观点一致了。去年7月,海曼曾说过,像比特币和以太币这样的加密货币,不是证券。他解释说:「如果搭建代币或加密货币的网络足够去中心化」,那么这种货币就不应该算作证券。因此, Coin Center写信向美证监会主席询问,他是否同意海曼的说法。这封信由众议员泰德·巴德联合署名。
威廉·海曼
克莱顿在回信中写道:
我同意海曼主管的解释,即数字资产交易可能不再代表投资合同。例如,如果购买者不再合理地期望个人或团体进行必要的管理或创业努力,在这种情况下,数字资产可能不代表豪威框架下的投资合同。
克莱顿之前发表过的观点
克莱顿没有特别点名哪些加密货币符合这一标准,但Coin Center发表的博客文章暗示,这封信证实了「以太币(及与之类似的加密货币)不是证券」。
杰伊·克莱顿
主席的此次回信不禁让人回想起2018年6月,当时,在接受CNBC的采访时,他特别提到了比特币。
用比特币取代美元、日元和欧元——因为这种货币不是一种证券。比如,我把钱给你,你去搞投机……为了回报我给你的钱,你说:「嘿,我要给你回报」,那这种就是证券,也是我们需要监管的。我们监管它的发行和交易。
然而,克莱顿对过去几年筹集了数十亿美元的I-C-O有点抵触。在去年12月的一次演讲中,他同意此类产品是企业家和其他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新方式,只要他们遵守证券法。他说:
I-C-O的新技术性质不会改变一个基本观点,即当发行一种证券时,就必须遵守我们的证券法。
在主席看来,像以太币和比特币这样的网络似乎不属于证券,因为它们的去中心化足够强。然而,如果按希曼和克莱顿的解释,瑞波币可能不符合条件。这个币面临一场集体诉讼,原告称其适用证券法,必须受到证监会框架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