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诉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驳回美国用户对币安索赔的裁决。受害的用户将再次试图证明他们的索赔不构成美国证券法的“不允许的域外适用”。
美国上诉法院重新审理了一起案件,其中居民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9(b)条款要求撤销他们与币安签订的合同。高等法院的决定意味着,受害的美国币安用户可以再次试图证明他们的索赔不构成美国证券法的“不允许的域外适用”。
根据一份法庭文件,用户的索赔源于他们购买了 EOS、TRX、ELF、FUN、ICX、OMG 和 QSP 等加密资产。
根据用户的说法,币安在向美国人出售代币时违反了美国联邦和证券法。对于那些购买代币的人来说,这些“被证明是空洞的承诺”,许多人“在这些代币崩溃时承担了责任”。
他们中的一些人向美国地方法院寻求法律赔偿,但他们的诉讼于2022年3月31日被驳回。除了裁定该法律的适用是非法的外,地区法院法官还裁定用户提交索赔“不合时宜”。
下级法院的裁决促使总部位于美国的币安用户或该案的原告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在其判决中,高等法院裁定,币安美国用户的活动符合国内交易的条件。
“首先,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原告有理由声称,所涉及的交易是受国内证券法约束的国内交易,因为双方在美国受到交易的约束,因此附带了在美国不可撤销的责任,”法院说。
此外,法院声称,针对币安的索赔(其中一些是在提交前一年提出的)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被提交给法院。
上诉法院还认为,下级法院认定用户的索赔与美国法律管辖潜在缺席集体成员的索赔之间没有联系,这是“不成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