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竞争与市场管理局(AGCM)网站12月9日发布声明称,该机构将就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对亚马逊处以11.28亿欧元罚款。
该罚款主要针对亚马逊集团旗下的五家公司,包括亚马逊欧洲核心公司(Amazon Europe Core SA)、亚马逊欧洲服务公司、亚马逊欧盟公司、亚马逊意大利服务公司和亚马逊意大利物流公司,上述公司均违反了反垄断的相关规定。
监管机构认为,亚马逊利用在意大利市场上的支配地位,让平台上的卖家优先选择亚马逊的物流服务,该做法损害了其他市场参与者,并加强了亚马逊的市场主导地位。
意大利监管机构在调查中发现,使用 FBA(亚马逊物流服务)的卖家在平台上获得了更多优势。
FBA(Fulfillment By Amazon),是亚马逊的主要物流业务之一,主要为第三方供应商提供代理配送服务。而使用 FAB 的产品将更容易销售给亚马逊忠诚度高、消费力强的 Prime 会员用户,在“黑五”等大促期间,销售页面也优先突出显示有亚马逊物流的服务,并阻止第三方卖家将 Prime 标签与不受 FBA 管理的商品相关联。
FBA 服务,对于卖家的成功和增加销售额至关重要。另外,亚马逊对非 FBA 卖家有一套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但使用 FBA 的第三方卖家则不受这些考核制度的限制,非 FBA 卖家未能通过上述制度,也会导致卖家的账户被暂停。
监管机构表示,通过这种方式,亚马逊损害了其他物流服务商的利益,让他们无法向卖家提供服务,也因此加强了亚马逊的市场主导地位。鉴于上述行为,意大利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决定对亚马逊处以超过11.8亿欧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上个月,意大利竞争监管机构对亚马逊公司和苹果公司处以总额超过2亿欧元(合2.25亿美元)的罚款。
该监管机构要求苹果公司赔偿1.345亿欧元,要求电子商务企业亚马逊赔偿6 870万欧元,理由是它们实施的限制违反了欧盟的法律,这些限制是对苹果产品以及 Beats 产品的销售商进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