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发布公告,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业内人士指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有利于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自主投资、灵活配置资产的需求,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以下简称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投资活跃,跨境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求较大。“三地投资者可以相互购买金融产品,是个人金融服务的一大突破。”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渣打大中华及北亚地区行政总裁兼集团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行政总裁洪丕正表示,“跨境理财通”是大湾区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一个重大里程,为中国内地及香港居民提供更多理财产品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