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
通知称,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
通知称,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
通知要求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还要求,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
通知还称,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
此外,通知要求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
以下为全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和商品住房市场管理,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
二、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房价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对非理性竞价的企业,规划资源、房屋管理等部门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金融信贷、税收、房屋销售等监管。
三、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各区应切实承担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管理的主体责任,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
四、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拓宽网签备案数据应用范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税收征管、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着力加强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监管。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严格房源核验,未经核验不得发布房源挂牌信息。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
六、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全面执行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
七、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通知》的内容有七点,关键信息有2点:
1、限价: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
2、限售:优先购买的新房,网签满5年后方可转让。
先说新房限价,之前上海普陀区出了一块地王,被融创和厦门建发拿下了,楼面价84346元/平方米,溢价率36.15%。
当时参与拿地的房企遭到了政府的约谈,地王频出容易烘托上涨气氛,所以限价就是为了后续房企拿地更加谨慎,降低土地市场的热度。
土地市场的热度是降低了,新房也限价了,但不代表整体市场热度就能够降下来了。
深圳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深圳新房基本上都限价,尤其是西部热门红盘。
新房限价后,开发商的利润是少了,但是也出现打新投机热。
新房和二手房价差越大,越受欢迎,全民打新房的现象更是此起彼伏,从深圳杭州的例子来看,炒房客变成了赢家。
再说限售,还是那句话,只要房子有利可图,利润足够大,限售五年影响不大。
注意了,上海是从网签开始起算5年,其实和广深的限售三年没有差别,广深虽然限售三年,但是是从拿到房产证后开始算,其实也是相当于5年时间。
而且上海的限售期限增加了之后,意味着几年内市面上流通的次新二手房就更少了,二手房市场更加有市无价。
因此这次补丁也只是针对优先购房的人群,这样的话影响不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