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我的读者都知道,我是长期以来都很看好中国电商的。在我看来,电子商务是现代最伟大的成功故事之一,而在中国,它反映了技术和国际化的对接、加强了消费者的购买力、提高了全国物流基础设施,还允许小商人在一个更平等的环境中竞争。这个故事有很多亮点,但重要的是,中国的电商公司不仅在销量上领先世界,而且在极具创新和开创性的当日达、直播营销以及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展厅方面,也遥遥领先于世界。
但这些亮点是否开始暗淡了呢?最近的一系列事件已经开始给中国的电商行业蒙上阴影。去年11月,中国监管机构叫停了蚂蚁金服的上市。虽然从技术上讲,蚂蚁金服不是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但它是阿里巴巴这个电商帝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已成长为世界上最大的非银行式银行。它一开始是为电商交易提供便利,然后才慢慢扩展到贷款、保险和财富管理领域。
去年12月24日,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在官媒新华社上发布了这样一则通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二选一」指的是,阿里巴巴要求旗下平台商家在天猫和京东之间择其一。简单讲就是「如果你想在天猫入驻,那你便不可在京东或其他平台上同时存在」。
同样是在去年12月,电商平台美团也在一起反垄断诉讼中受到了类似指控,美团被诉滥用市场影响力,将支付宝排除在其主应用的支付选项之外。
拼多多最近因其先后两名员工的死亡而争议不断。12月29日凌晨1点30分,一名98年出生的女员工加班到后半夜,在回家的路上猝死。而拼多多在知乎对此事的回复火上浇油,再次引发了大众对中国互联网公司工作时间过长,尤其是996的抨击。
而在这之后的10天里,拼多多仿佛被下了蛊:一位员工因胃痉挛被急救120抬走;而另一位员工,「因为看到同事被抬上救护车」被开除;1月9日,刚刚通过试用期、转正不到一个月公司的程序员在自己家中从27层跳楼身亡,虽然他自杀的原因并未透露,但当地媒体报道称,可能与他的工作有关。
所有这些最近的热点事件都对电子商务行业提出了重要的问题。在我看来,反垄断问题确实是监管机构需要关注的合法问题,不仅是电商,任何市场都是如此。如果百事可乐被踢出商店,能保证可口可乐向商家承诺更好的价格吗?如果一个平台坚持独占某一产品,或者为同一产品提供优先条款,这就是垄断力量,就应该制止。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平台告诉耐克,它在节日促销期间将享有特权,但前提是它不参与另一个平台的促销,那这是滥用权力。
规模和市场份额本身是另一回事。在我看来,一个平台发展规模较大或拥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并不会引起反感。在某种意义上,平台是自然垄断或准垄断。滴滴和抖音就是移动和短视频领域的自然垄断企业。同样的,社交媒体平台从定义上看是准垄断的,因为用户会被少数几个最喜欢的平台所吸引,而不希望非得使用七个平台才能与朋友联系。所以我认为,阿里巴巴、京东和拼多多占据了巨大的市场份额,这本身并不是问题。
关于公司的增长或规模,我也是类似的看法。事实上,电商领域的增长非常符合中国的利益。如果你想让你的公司成为全球领导者,你应该以扩大规模为目标。正因为亚马逊在美国的主导地位,它才能够在全球许多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一些中国科技公司应该也能做到这一点。而欧洲则因为决定不培育大规模的科技产业,所以才几乎没有来自欧洲的全球科技领导企业。
有些人认为亚马逊(或阿里巴巴)才是问题所在,但我却倾向于把它们视为能提供显著的社会效益的解决方案。我希望两家公司能在未来的几年里继续改进他们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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