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二开始,中国香港证券交易所将不再要求公司在上市申请中详细说明与中国相关的业务风险,此举使该市更加符合中国监管机构方面要求的披露变化。
根据7月21日发布的咨询结论文件,香港证券交易所在最新的上市规则修订中废除了有关中国政策及其商业和法律环境风险的整个章节。
中国证券监管机构于2月份发布了最新的境外上市规则,一周后又在香港就拟议的变更进行了咨询。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在7月21日发布的一份新闻稿中表示,考虑到“中国内地监管框架的最新变化”,推出了这些变更,以“调整发行人的要求”。
在规则修订摘要中,交易所并未将取消中国风险披露列为重大变化。
该交易所发言人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
“旧规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最近的磋商旨在统一所有海外注册公司的要求。”
该发言人补充说,该交易所认为,上市规则要求的审查水平“没有降低”,中国注册的发行人与其他发行人一样须遵守相同的披露规则。
自3月31日新的离岸上市制度生效以来,大多数中国公司的离岸上市提案已向香港证券交易所提交。